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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派遣辅警连某某予以除名的情况声明
时间:2026-10-09 15:22:31 来源:邯郸文化网 作者:邯郸文化网 浏览: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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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派遣辅警连某某予以除名的情况声明
近期,我公司接到实名举报,反映我单位派驻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辅警连某某存在学历造假、年龄信息不实等弄虚作假问题。
经我公司专项核查、资料核验及信息比对,确认廉某某在入职报名及档案填报过程中,刻意隐瞒真实信息、虚构学历资质、虚报年龄资料,严重违背入职诚信原则,违反用工招录管理规定及职业道德准则,已构成严重违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廉某某予以除名处理,解除劳务派遣关系,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诚信是从业基本底线。我公司将持续严格人员准入审核,严肃用工纪律,坚决杜绝资料造假、信息不实等违规行为,确保派驻队伍合规、严谨、公正、可信。
关于除名决定通知书已经以邮寄方式寄给连某某本人.
特此公示。
河北小兔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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