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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时代,酒到底有多受欢迎?|艺术中的都市文化

时间:2020-04-27 15:46:03  来源:新京报书评周刊  作者:胡鹏 何安安  浏览: 分享:

       莎士比亚的剧作为我们展示出伊丽莎白一世时期五光十色的平民社会,特别是其笔下的野猪头酒店,哈尔王子及其伙伴在这里因为美酒而充满激情。显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莎士比亚时代的人们对酒类饮品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酒馆也成为人们娱乐消遣的重要场所。

       伊丽莎白一世和詹姆士一世时期,随着英国国力的增强和人们生活的日益富足,对酒的大量消费成为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个显著特征。与之相应的是卖酒场所的迅速增加,1577年英国政府第一次对全国的酒馆进行统一调查登记时,全英格兰共有小酒馆2161个,客栈339个,啤酒馆15095个,合计17595个,平均每87个居民就拥有一家酒馆。之后酒馆的数量继续猛增。

       1618年伦敦地方官员抱怨道:“本城每天都有许多啤酒馆和饮食店新冒出来。”到了1628年伦敦人理查德·罗利奇说,五六十年以前该城“啤酒馆很少……(但是)现在每一条街都是”。而且酒馆也是人们消遣娱乐的重要场所,特别是当时的文人、剧作家等都是酒馆的常客,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同时代众多文学作品中都出现了有关酒和酒馆的描述,如据特拉威克(Buckner B.Trawick)统计,莎士比亚的作品中就出现了12种不同的葡萄酒162次,麦芽酒和啤酒20次,烧酒和果汁饮料等15次。

 

 

本文出处:《城市历史与城市史(第21辑)》,苏智良、陈恒主编,上海三联书店2019年12月版。

 

 

 

01

 

 

野猪头酒店是16世纪后期

伦敦众多酒店的集合体

       莎士比亚亨利系列历史剧中最受欢迎的角色之一便是好色、贪吃、爱酒的福斯塔夫,而剧中最常出现的场景地则是野猪头酒店,我们可以看到剧中的男性角色对于酒馆和酒具有的强烈兴趣。酒馆里什么酒都有,但顾客的主体是男性,如《亨利四世(上篇)》中太子在酒店“跟三四个饭桶在六七十个酒桶中间聊天”,他们把“大口喝酒叫做‘上点大红颜色’。……要是一口灌不下去,喘一口气,他们就会喊:‘嗨’,叫你‘干了’”。剧中主要的男性如喝醉的火枪等角色在酒店轮番登场,其中最突出的好酒人莫过于福斯塔夫,皮多在熟睡的福斯塔夫口袋里找到的若干纸片:

 

波因斯

烧鸡一只二先令二便士

酱油四便士

甜酒两加仑五先令八便士

晚餐后的鱼和酒二先令六便士面包半便士

太子

唉呀!真是骇人听闻!仅仅半便士的面包就灌了这么多得要死的酒!(275页)

       从这一幕我们看到了福斯塔夫的贪吃,但哈尔王子的激烈反应更是强调了福斯塔夫嗜酒的习惯,福斯塔夫的大腹便便和其吃喝习惯将其变成贪食好酒者,虽然其他角色对他总以食物作比喻,但剧中他却坚持对酒的偏爱。

       值得注意的是,剧中的酒不但和男性相关,更是与女性角色密不可分。野猪头酒店经常出现的女性角色有两人:快嘴桂嫂和妓女桃儿,两人都与酒有着密切关联。早期现代英格兰的酒馆一般不欢迎女性顾客,但许多酒馆的老板却是女子,而且酒馆中往往有女仆在此工作。如高英(L.Gowing)就通过17世纪法庭档案记录中酒馆女仆苏珊·李的案件,分析了酒馆的女仆与男主人及其子暖昧关系,探究由此产生的私生子问题、与女主人的矛盾等问题,从而揭示当时社会下层女性家庭生活和她们在社会结构中承担的角色。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剧照。

       因此我们看到酒馆里出现的女性一般不喝酒,反而是售卖酒。实际上长期以来,英国本土的饮品是由发酵的麦芽和水酿制而成的“麦芽酒”(ale),酿制者是被称作“酒婆”(ale-wife)的家庭妇女,她们中既有来自富裕家庭以此换取额外收入的,也有来自寻常或贫困人家借此糊口的。《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出现的快嘴桂嫂就列出了酿酒这项替东家干活的项目:“我在替他洗衣裳、晾衣裳,酿酒烘面包,擦铜器铁器,烧肉沏茶,铺床叠被。”

       到14世纪早期,无论在城镇还是乡村,麦芽酒零售都已成为一项常见的经济活动。受限于当时的运输和贮藏技术,此种经营多是在每年农作物收获之后,有了充足的酿制原料而进行的间歇行为。由于没有专门的饮酒场所,平时仅以桶装或罐装的形式在自家房屋前零售,或者挨家挨户地沿街叫卖。在人流量多的集市日,尤其在比较大的定期集市,大量邻村居民或远地商人蜂拥聚集,摆摊售卖酒水。

       朱迪斯·班纳特(Judith Bennett)指出,尽管中世纪时一般是女性酿造、售卖大部分麦芽酒,但随着“更加资本化和工业化”的早期现代,她们渐渐变成了少数派。到1600年时,酿酒业特别是啤酒业已被男性支配,但“女性也并未完全被排除在饮料贸易之外……在村镇等小地方她们依然在酿造和售卖旧式的麦芽酒”。

       由于具备货物管理、酒店经营和计算交涉等能力,酒店女掌柜常被描绘为异常机智的人物形象,而莎士比亚笔下的女掌柜则还具备宽厚及色情等特点。我们在《驯悍记》中发现了“玛丽安·哈克特(Marian Hacket)——那个温柯村(Wincot)卖酒的胖娘儿们”,

      根据希尔巴德(G.R. Hibbard)的分析,莎士比亚脑海中存在着一位真实的酒店老板娘/酒母:“此处提及的女人是一位真实人物,因为罗伯特·汉克特(Robert Hacket)的女儿萨拉(Sara)于1591年11月21日在奎顿教堂接受洗礼。”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剧照。

       叫花克里斯朵夫斯赖以此作证说自己原本出身是个小贩,而今改行成了补锅匠。剧中卖酒的哈克特和野猪头酒店的快嘴桂嫂一样非常宽厚,容许斯赖挂欠了十四个便士的麦酒钱。快嘴桂嫂最先出现在《亨利四世(上篇)》中,福斯塔夫对太子提到:“你看我那酒店的老板娘是不是一个娇滴滴、香喷喷的娘儿们?”太子回应:“香得就跟海伯拉出的蜜一样”(210页)。此时桂嫂的丈夫虽未出场,但常被提到以回应男性角色对她的调戏,她将自己称为“安分良民的妻子”(304页)。正如辛格(Jyotsna Singh)指出那样,桂嫂“反复回击福斯塔夫对其妇道的污蔑,在尊重其高于自己社会地位的同时也强调了他的无赖品行及自己的高尚。”

       当然,酒店的顾客形形色色,也包含上层阶级,女店主桂嫂必须对他们表示尊重,同时也试图维护旅店和自己的名声。当福斯塔夫宣称自己在酒店被盗后,桂嫂表明自己和丈夫都去寻找、打听过,“你当我在店里养着贼吗?我哪儿都找了,哪儿都问了;我爷们儿也找了,也问了,连大人,带小孩,带佣人。我这店里以前连半根头发都没丢过”(301页)。待哈尔王子上场后,福斯塔夫又抱怨:“这个店简直成了窑子啦,连人的口袋都要掏”(303页)。

      实际上桂嫂让客人赊了大笔的账,“约翰爵士,饭钱、平常喝的酒钱,借给你的钱,一共二十四镑”(302页)。然而罪犯并不是旅店员工,而是王子和皮托。相似的是《亨利四世(上篇)》中并未有任何证据表明野猪头酒店是“肮脏的黑店(bawdy house)”。然而在《亨利四世(下篇)》中情况发生了变化,快嘴桂嫂称自己是“可怜的无依靠的妇道人家”,童儿用巴道夫的红脸开起了色情玩笑“我还当他在酒店女掌柜的新裙子上挖了两个窟窿,从那里面望着我呢!”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剧照。

       这或许是因为桂嫂和《亨利四世(上篇)》中的潘西夫人一样在战争中失去了丈夫,只能在其男性顾客中出卖肉体寻找依靠。进一步而言,酒店中另一个女性角色妓女桃儿也是和酒息息相关。在《亨利四世(下篇)》第二幕第四景这一有关色情幽会场景中,桂嫂和桃儿上场讨论桃儿的身体状况:

桂嫂:实在的,好妹妹,我觉得你这会儿的健忘真可以说是怪好的;你的脉络跳得也是要多反常就多反常,你的脸色呢,不瞒你说,红得就跟一朵玫瑰花似的,这是实话啦!可是,实在的,你刚才喝的加那列葡萄酒(canaries)太多了,那个酒往身子里走的劲儿可凶着哪,你三句话还没说完,它就能把你浑身的血都热得香喷喷的。你现在觉得怎么样?

桃儿:比刚才好点了。(咳嗽)哼!

桂嫂:对呀,这个说得好;好心肠,金不换。(416—417页)

      桂嫂指出桃儿的身体异样,可能是因为“喝了太多的加那列葡萄酒”,显然桃儿是刚刚过度饮酒而呕吐过。而且我们注意到桃儿称呼福斯塔夫为“一个大桶”用以回复快嘴桂嫂对男女之间差异及性关系的传统观念: 

快嘴桂嫂:……要受着点就该你受……人家全那么说,女人不比男人,你是软弱的器皿,中空的器皿。

桃儿:软弱的中空的器皿哪儿受得了这么一大桶酒(Hogshed)的重量啊?他肚子里灌的波尔多酒足够商人装一船的,你上哪儿也找不着一艘大货船的舱里塞得比他更结实。好了,我还说跟你有交情的,杰克……(418页)

       桂嫂话中的“大酒桶”指通常用来装葡萄酒或啤酒的大桶,娜塔莉·维埃娜-格伦(Nathalie Vienne-Guerrin)就指出这个词半是赞扬半是误用,就像自相矛盾的赞颂一样,从而将快嘴桂嫂提及的“软弱的器皿”以“bear”“vessel”“stuffed”等词汇从整个色情的含义中剥离,从而把福斯塔夫转化为一个容器。

       随后福斯塔夫上场,当听到桃儿生病后,他讲到:“她这行姑娘们全是这样”,并说“我们(男人)的病不是你传的吗?”将可能男女互相传染性病的全部责任推给了女性。桃儿反驳了福斯塔夫的观点,并以“链子首饰全给你”来谴责福斯塔夫的花言巧语(417页)。正如斯坦利·威尔斯(Stanley Wells)指出那样,桃儿在调笑福斯塔夫时的踉跄醉酒是严肃的也是诙谐的,两者的对话表明了对性病的暗示和担忧。显然此剧中的性暗示是莎士比亚同时代日益增长的对性病忧虑的反映。

      16世纪的食谱作家安德鲁·博德(Andrew Boorde)反对给年轻未婚女性葡萄酒喝:“喝葡萄酒让年老男性和女性感到舒适,但无益于儿童和小姐,因为在德国没有小姐喝葡萄酒,但她可以在结婚前喝水。”

       葡萄酒被认为有提供热量、暖和身体从而促进性欲的作用,因此不建议年轻未婚女子饮用。同时代另一位食谱作家威廉·沃恩(William Vaughan)也提醒大众注意某些类型的葡萄酒如麝香葡萄酒、马齐姆甜葡萄酒和混合葡萄酒等“仅仅使用于结了婚的人,因为它们增强某种力量”。

       剧中桃儿是一位妓女,虽然喝葡萄酒的后果没有其他女性那样严重,但醉酒带来的问题也是严重的。正如霍华德(Jean E. Howard)指出那样,喝酒和性在桃儿这一酒店角色中结合尤为紧密,旅店是进行食物、饮品和性买卖的社会场所。

      1602年一位德国旅客这样记载:“英格兰是女人的天堂,仆人的监狱,马的地狱”,这里“女性极为自由就像主人一样,而可怜的马劳动繁重”。另一位瑞士旅客托马斯·普拉特(Thomas Platter)则记录下英国女性的“生活之乐”:“她们以获赠加糖甜酒为荣;倘若一位女性受邀,她会带着三四个其他女性一道,喜气洋洋一起干杯。”

       凯瑟琳·阿诺德(Catharine Arnold)也指出伦敦的“愉悦英格兰”既有丰盈的少妇举起泛着泡沫的啤酒杯和殷勤的男子干杯,也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桃儿和快嘴桂嫂那样出卖身体的女性兴高采烈地进行交易。虽然剧中的野猪头酒店并不实际存在,但我们毫不怀疑它是16世纪后期伦敦众多酒店的集合体,而剧中王子喝啤酒及桃色故事显然也是真实存在的。

 

 

 

02

 

 

 

面向下层的啤酒馆在莎士比亚时代迅速扩张

       我们可以发现,《亨利四世》中出现了各种类型的酒,主要有麦芽酒、啤酒及葡萄酒,而售卖酒的地点既有客栈(the inn),也有酒店(the tavern)和啤酒馆(the alehouse)。《理查二世》中王后在遇见被押往伦敦塔的理查时就比较了客栈和酒馆:“你啊,你是古代的京城特洛伊废墟的象征——是昔日荣华的缩影,理查王的墓碑;可你不是理查王啊!你华丽的大厦怎会偏收留了愁眉苦脸的‘哀怨’,让得意的欢笑响彻在下等的酒店(alehouse)?”

       这从侧面体现出面向下层的啤酒馆在莎士比亚时代迅速扩张,1577年英国对全国的客栈、酒店和啤酒馆进行统一登记时,斯塔福德郡的啤酒馆仅105个,但到1605年从季审法院取得执照的啤酒馆就达736个,1618年上升到869个,1629年921个,1640年1090个。

       16、17世纪英国的啤酒馆的迅猛增长首先与啤酒制作技术的改进有关。中世纪英国的啤酒不加酒花,由发酵的麦芽、水和香料制作而成,这种酒被称为“麦芽酒”(ale)。16世纪初啤酒花被引进英国,诗曰:“啤酒花、宗教改革、鲤鱼和啤酒,同一年抵达英格兰。”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剧照。

       添加了啤酒花的酒带有啤酒的苦味和酒花的香味,颜色清亮而不易变质,这种近现代意义上的啤酒(beer)受到消费者热捧。啤酒花还可以使麦芽的出酒率大大提高,一位生活在斯图亚特王朝早期的作者称,1蒲式耳麦芽只能产8加仑麦芽酒,但可产18加仑啤酒,结果使得啤酒的价格大大下跌,啤酒成为包括雇佣工人在内的普通人都能享用的大众消费品。同时啤酒还有麻醉功效,可以使穷人忘记饥饿和烦恼,它可以“抚慰沉重和烦躁的心;它能使寡妇破涕为笑,忘却失去丈夫的悲伤……它使饥者饱、寒者暖”。

       尽管莎剧中的下层民众如仆人、商人等,会喝一切可获得的酒精饮料,但其中必包含啤酒或麦芽酒,如《维罗纳二绅士》中斯皮德和朗斯计划去酒馆,“那儿五便士一杯酒,你可以买到五千个欢迎”,《驯悍记》中叫花赖斯“这辈子还没喝过什么白葡萄酒”,他要求“来一壶淡卖酒……再给我来一壶最淡的淡麦酒。”(310,314页)而《亨利四世(下篇)》中巴道夫取笑童儿脸红得像“给一小壶酒开了苞(意为喝了两夸脱麦芽酒)”(407页)。

      实际上正如莫里森(Fynes Moryson)指出那样,只有“乡巴佬和粗汉子”才喝啤酒和麦芽酒。1600年出版的小册子中加入了对喝酒的热忱注解:“再见英格兰,穷人一便士一壶麦酒——新鲜的麦酒、浓烈的麦酒、参差不齐世俗的麦酒、勇气的麦酒、传染的麦酒、炼金术般神奇的麦酒。”威廉·哈里森(William Harrison)也讲到:“麦酒和啤酒让人兴奋,因此被称为‘疯狗’、‘天使的’食物、‘龙的牛奶’、‘扶墙走’、‘大步跳’、‘踢腿’等等。”

        莎士比亚多次提到麦芽酒和酒馆,一般而言麦芽酒和酒馆与酗酒及危害社会行为同义。

       葡萄酒在贵族中是最受欢迎的饮品,他们在谈论啤酒和麦芽酒时常报以蔑视态度,很少喝这些下层民众的饮料。如《亨利四世(上篇)》中飞将军希望哈尔王子出意外,“巴不得要他遭逢什么灾难,我准会叫人用一壶烧酒(ale)毒死他”(229页)。而《亨利四世(下篇)》中福斯塔夫称巴道夫的脸是“琉息弗(魔鬼)的私厨,琉息弗在那里别的事不干,专门拿火烤酒鬼(maltworms)”(431页)。在《亨利五世》中,高厄奚落火枪“酒醉糊涂的脑子”(626页),弗罗伦则讲述亚历山大大帝“凭着这几盅酒和一股怒火”把他最好的朋友克莱特给杀了(676页)。甚至哈尔王子也由于想喝小啤酒而感到羞愧:

太子:你看我直想喝淡啤酒(small beer):这是不是很不像话?

波因斯:是啊,一个王太子的想法应该高尚一点,不该还记得这种淡薄无味的东西。

太子:那么说来,也许我的口味不是像我的出身一样高贵,因为凭良心说,我现在确实记起那下流可怜的东西淡啤酒来。可是,咳,这些卑下的想法也着实使我厌倦了我这尊贵的身份。(404页)

       甚至部分下层人民也鄙视喝麦酒和啤酒,如《亨利六世(中篇)》凯德起义时宣布“喝淡啤酒是重罪”。《亨利四世(上篇)》中盖兹山蔑视那些酒鬼,“别当我是跟那些地痞流氓、打闷棍儿的、吹胡子瞪眼的青面酒鬼们往来的人”(236页)。《亨利四世(下篇)》桃儿则骂火枪是“酒鬼”(bottle-ale rascal)(421页),而在《亨利六世(中篇)》第二幕第三景中,我们可以看到霍纳的邻居都没有选择麦酒和啤酒:

邻甲:来,霍纳邻友,我敬你一杯西班牙酒(a cup of sack),不用害怕,你一定会打得很好的,邻友。

邻乙:来,邻友,我敬你一杯甜葡萄酒(a cup of charneco)。

邻丙:这是一樽加料烈性啤酒(a pot of good double beer),邻友,喝吧,不用害怕你的那个徒弟。(2.3.64209页)

        而《亨利四世(下篇)》中福斯塔夫在长篇大论中表达了对葡萄酒的爱和对小啤酒的轻视:

 

“说真的,这位年纪轻轻冷冰冰的孩子可不喜欢我;想叫他笑一笑吗?办不到。不过这也不稀奇,因为他根本不喝酒(drinks no wine)。这些稳重的孩子们从来就不会有什么出息,因为淡而无味的饮料(thin drink)把他们的血都变得凉透了;再加上顿顿吃鱼,结果就害上了一种男性的经期失调,外带上贫血病;等他们娶了老婆,也只能生小妞儿。他们大多数都是些傻蛋和包;要不是仗着酒把血液燃烧起来,我们有些人也会变成那样的。”

       实际上在都铎时期的上层人士看来,啤酒馆的增加意味着怠惰的下层民众聚会、饮酒增加,以及更多浪费时间和钱财。1616年6月20日,詹姆斯一世在星室法庭的著名演说中抱怨该国“啤酒馆泛滥”,它们是“堕落的流浪汉、无业游民和身强力壮的懒汉的出没之处和栖身之地”,他要求“关闭所有有恶名的啤酒馆”。

 

《亨利四世》(第二部分)剧照。

  

       彼得·克拉克认为啤酒馆是“穷人为穷人开的”,是社会下层人聚集的场所,它们往往同酗酒、犯罪和不道德行为相联系,因此被那时人们看成是社会下层人颠覆现存社会秩序的指挥中心。

       基思·赖特森也认为,啤酒馆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包括当时人对社会秩序的担心,对穷人态度的变化,以及新教对酗酒及与罗马天主教有关的传统社交活动的敌视等。

       因此我们毫不奇怪莎士比亚笔下的盗贼、不法分子都出现在酒店,他们酗酒、打架斗殴,太子在酒店混迹后能“把最低下的调子弹出来”,甚至“跟那批酒保拜了把子,每个人的小名都叫得出:汤姆,狄克,法兰西斯”,从而把对地下世界的“门路都精通了”(249页)。显然酒与酒馆扰乱了社会阶级秩序。

 

 

 

03

 

 

16世纪麦芽酒慢慢变成了过时的饮品

  

 

       进一步而言,酒的品类与国族问题相关。在莎士比亚戏剧中,来自低地国家的弗兰德人和荷兰人常被认为是酗酒者及油腻食物的爱好者。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裴琪在福斯塔夫不在场时称呼其为“弗兰芒醉鬼”(346页)。费什(Joshua B. Fisher)就指出,16、17世纪的英格兰,在对食物的呈现和消费,与英国礼仪及国族身份之间,展现出矛盾态度。一方面,英国人敞开胸怀接受那些多是进口的奢侈品以彰显英国在国际舞台上富裕、强盛的形象;另一方面,排外情绪及对国外的腐化堕落、享乐主义导致对铺张浪费的抨击。

        英国有酿酒、饮酒的悠久历史,尤其16世纪啤酒花开始在英国大规模种植以来,啤酒已经融入英国民族特性之中。其不仅成为民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常饮料,而且被称为“国民饮品”(national drink),成为英国人将自己与喝葡萄酒的法国人区别开来的一个标志。但是英国最初的国民饮品是麦芽酒,莉莎·皮卡德(Liza Picard)就指出:“1574年,伦敦城中依然有58位麦芽酒酿造商和33位啤酒酿造商,而啤酒则逐渐取代麦酒成为了国民饮料”。

       正如历史学家彼得·克拉克(Peter Clark)指出那样,啤酒和麦芽酒是水的安全替代之物的观点“特别在城镇中变得越来越让人质疑,因为这种观念是由人口增长导致的日益恶化的环境卫生所带来的。”

       16世纪啤酒的日益普及意味着麦芽酒慢慢变成了过时的饮品,有关国族的套话和固定观念也在饮料中有所扩展。同时代的饮食作家安德鲁·博德特别警告了国族身份,他认为“麦芽酒是英国人的天然饮料”,并指责“外国”饮料啤酒“是最近……英格兰人多数饮用且损害了很多英国人健康(的饮品)。”

       由于酿造啤酒所用的啤酒花通常为进口之物,且酿造者为弗兰德移民,因此啤酒带有异国属性。在莎士比亚的《亨利五世》中,童儿在法国战场上除了思乡外,最想的是就是英国麦芽酒:“但愿我这会儿是在伦敦的酒店(alehouse)里!我愿意拿我一世英名去跟一壶酒(a port of ale)和眼前的平安交换。”(605页)

      而葡萄酒是昂贵的、远离普通大众生活的饮品,尽管托马斯·柯甘(Thomas Cogan)认为喝葡萄酒比麦芽酒更容易烂醉,但饮食作家一般认为它比啤酒和麦芽酒更好。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剧照。

 

       福斯塔夫所偏爱的白葡萄酒/甜酒(sack)是一种加强版葡萄酒,乃是从西班牙和加那利群岛进口,白葡萄酒通常比较干,而英国人常在售卖前往其中加入糖增加甜味,福斯塔夫对白葡萄酒过度的欲望解释了为何他在《亨利四世(上篇)》中被波因斯称为“喝甜酒加糖的约翰爵士(sack-and-sugar Jack)”(213页)。福斯塔夫的话中也谈到了白葡萄酒的好处,认为它带来热量和勇气(477页)。他的观点显然是对博德的回应,因为博德指出葡萄酒“制造好的血液,让大脑及身体舒适,唤起激情、产生热能、抵抗抑郁及忧伤”。

       同时饮食书也倾向赞同喝葡萄酒的好处,福斯塔夫在结尾的陈述中指出,如果他有儿子他将“教给他们的头一个世俗的道理就是禁绝一切淡薄的饮料,专心一志地喝酒”(478页)。与福斯塔夫一样,同时代的托马斯·艾略特(Thomas Elyot)也更喜欢葡萄酒:“吾以为,葡萄酒远超麦芽酒及啤酒,因后两者缺乏热量和水汽。适度饮之,可增加人体热量和水分。同样啤酒、麦芽酒过量饮用时比葡萄酒产更多废液并影响性情。”

       但是在谈到盖伦医学知识时,他警告“年轻人只需喝一点葡萄酒,否则会轻易导致愤怒、色欲及灵魂中被称为非理性部分,会带来麻木和迟钝”。同样沃特·巴列伊(Walter Baley)也注意到葡萄酒有利于“保护视力……因葡萄酒水汽是干性的……能够减轻不快和抑郁”,但同样认为“葡萄酒对眼睛的某些效果是被禁止的”。

      沃恩赞扬了白葡萄酒,认为“清晨快速饮用有清肺之效:用红洋葱一道饮用,它会快速到达膀胱,消除结石”。但如果是像暴食的福斯塔夫那样将没有效果:“胀腹时饮用则损害身体,破坏肉的分解。”他同样提出警告,福斯塔夫最爱的白葡萄酒“会导致肥胖和茫然”,特别告诫年轻人,赞扬了约翰王子(Prince John)选择的饮料是明智之举。他认为甜酒“应在饭前饮用……以刺激食欲、愉悦精神”。

       这点对于不断吃喝的福斯塔夫不适用。沃恩和福斯塔夫不一样,他对啤酒尤为忠实:“啤酒由上乘麦芽制成,经过良好酿造,既不新也不陈,滋润身体,快速排出。夏天尤为被人们喜爱,整体上有益健康:因其含有麦芽,除滋养身体外,啤酒花也具有某种医学特征。”

      莎士比亚笔下的福斯塔夫显然符合沃恩的描述,但将福斯塔夫和葡萄酒结合也体现出英国人的饮食身份。首先,甜酒是从西班牙和加那利群岛进口之物,其品种多样(如有Malaga, Palm, Jerez or Sherry),酒的名称显示了它们的外国属性和产地。然而,甜酒自1587年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Sir Francis Drake)在西班牙港口加的斯偷袭劫掠西班牙舰队后,便被视为特殊的国族主义饮品。在这一次行动中,德雷克获得了原本供给无敌舰队的2900大桶雪利酒(原产自西班牙南部的烈性葡萄酒),由此喝甜酒成为一种爱国的行为。而随后英国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更是巩固了甜酒和英国强大国力的国族主义关联。

 

      福斯塔夫在《亨利四世(下篇)》中强调了酒激发活力的本质,这种效果不单对哈尔王子等个人有益,增强英国国族力量也不无裨益:

这就是为什么缘故亨利太子那么勇敢善战;因为他虽然从父亲那儿天然传来一股冷血,可是他拿它就当干硬枯瘠不长庄稼的土地一样,用尽苦心地下肥料、保养、耕种,喝了不知多少白葡萄酒(sherris)来灌溉它,归终他果然变得非常火热勇敢了。即使我有一千个儿子,我要教给他们的头一个世俗的道理就是禁绝一切淡薄的饮料,专心致志地喝酒(sack)。(478页)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剧照。

 

       正如约书亚·费雪(Joshua B. Fisher)指出,过度饮酒从不得体的恶习变成了对自我和国家民族而言都高贵的美德。

       福斯塔夫与酒的联系抑制了英格兰对国族自我确认的渴求,同时也满足了观众希望经由喜剧场景认识到放纵饮酒的危害的争议性讨论。但是将甜酒与英格兰关联的认同并未根除长久以来英国人对包括葡萄酒在内的国外进口食物的敌视。毫无疑问,甜酒在此处变成和饮食相关的广义连接部分,即强调了福斯塔夫和通过食物、饮料展现内聚英国性的紧密关系。

       莎士比亚时代的伦敦,公共戏剧是一种全新的商业娱乐形式,面向社会各个阶层。观众付钱进场后主要的活动就是吃喝,由于没有现代意义的酒吧和门廊,小贩们会进入剧场,兜售坚果、水果、啤酒,以及麦芽酒这些可以就地享用的吃食。如瑞士游客托马斯普莱特记述了1599年到环球剧院的经历:“场间有小食酒浆巡售,如愿破钞,自可提神。”

       进一步说正如安德鲁·格尔(Andrew Gurr)指出,瓶装的麦芽酒在露天剧场表演戏剧时是戏迷们常见的饮料,甚至环球剧院1613年失火,整个剧院夷为平地,当时一个男人身上的裤子烧起来,就是用麦芽酒扑灭的。

      杰维斯·马卡姆(Gervase Markham)也注意到好的英国主妇“在提供面包和饮品前会加入蜂蜜”,饮料的供给远超面包,他甚至给出了主妇们如何在厨房酿造啤酒和麦芽酒的建议。

       进一步而言,莎士比亚曾按照同时代著名剧团经纪人和酒馆主詹姆斯·伯比奇的建议,在《温莎的风流娘们儿》一剧中把主角福斯塔夫塑造成一个酒馆中常见的爱吹牛的下层冒险家,还按照观众的喜好修改剧本中的台词,让情节适合酒馆里取乐的需要,变得“更粗俗和热闹”。

 

《亨利四世》(第一部分)剧照。

  

        由此可见,酒在莎士比亚时代的受欢迎程度远远超出舞台的想象,莎士比亚笔下和酒相关的人物角色不单单涉及到性与性别,同时也表现出英国社会转型时期阶级秩序的不稳定性,我们可以看到酒馆及麦芽酒(与啤酒和葡萄酒相对立)常常社会底层相联系,女掌柜因此常被清教徒视为颠覆和失序的帮凶,而大众对待麦酒、啤酒和葡萄酒的复杂矛盾态度更是展现出英国国族塑造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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