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于陛(1543—1596),号荩斋,曲周县堤上村人。为人沉毅端正,不畏权贵。为官期间廉洁奉公,一尘不染,即便政敌也莫不感叹折服。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登进士第。任庆阳推官,不久升为礼部主事。明穆宗当太子时挑选讲官(教师),满朝文武第一个推举他,于是兼任翰林待诏,为东宫太子的老师,穆宗很尊重他。常说:“陈讲官是一位纯良正派儒雅的贤者。”并亲自手书“恭慎”“经幄效勤”条幅以赐。
张居正掌政伊始,陈于陛时在吏部任职,居正就私下嘱托陈对其亲戚予以关照,陈没有答应。后来到中州掌政,恰巧居正的家属路过汝南,居正的家奴倚仗主子权势非常骄横,到处敲诈勒索,陈严加处理毫不宽容,并追缴其非法所得,居正得知后怀恨在心。后来,穆宗效法先王去祭祀天地、祖宗,按例于陛做为导引,要举礼如仪,此时居正就暗中唆使他的同伙故意在礼仪上百般挑剔。陈于陛立即撰写《明迹录》表白,却没有去居正府里疏通谢罪,因此被居正逐出京城,罢官回家。
陈于陛被罢官,并未消解居正心中怨恨,他派出几个暗探跟踪陈于陛。当时恰值朝中有势力的太监奉命执行公务路过曲周,受居正指派去察看陈于陛情况。太监经过堤上村时打听:“陈于陛在哪儿住?”村里百姓指着地里的一个老农民说:“就是他!”太监不相信,于是跟踪到陈于陛家里看个究竟。这时于陛已先一步回家,来人一到陈家,大吃一惊,原来刚才在地里见到的那个农民就是陈太常。身着破旧的布袍,脚上还穿着草鞋!这位朝中的太监只好叹息不已,悻然离去。不久,居正从政坛上跌落下来,陈于陛又被朝廷按原职起用。
后升任少司空,督修京城。经过精细核算,凡打算中饱私囊者都无孔可入。可于陛督修工程下来,节约钱五万多工时。后转任左司马,总督漕运,任凤阳巡抚,不久奔父母丧事。按照旧例,管理漕政的官吏,只要任内有所盈余,都在离任时全部带走,下属官吏把节余下的三十万两白银向于陛说明,叫他取出带走,陈于陛坚辞不受。此外,下边仆从差役都想要索取公费作为旅途盘缠,陈于陛一概不准,并批示“半送贫生,半送养济院”。虽然途中路费拮据,他丝毫都不在意。服孝期满,任户部左侍郎,晋南京户部尚书,入朝拜贺。时正值六月,酷暑期,患病逝世。整理他的行装,仅剩下八两银子。死后因家贫无力埋葬,靠乡亲们的周济方得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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