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鹗(1534—1591),字子荐,号云衢,明广平府曲周县(今曲周城内东街)人。幼年时就表现不凡,才思敏捷而机警,七岁能作诗,人们无不称奇。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进士,才19岁。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任南京刑部主事,不久晋升为郎,经手的案例无论大小,都能予以公断,很受人称颂。两年后调任兵部职方郎。恰值这时一个姓黄的司徒因减发军饷激起士兵哗变被杀死,且事态渐扩大。王一鹗果断地说:“士兵非常嚣张,整个金陵失于戒备,人心最易受到煽动。趁事变萌发伊始,兵士尚可安抚,局势还有希望挽救,正应挺身而出。”说罢飞身上马,单骑往来于军中,对纷杂喧嚣的众军士晓以利害。军士们平时感戴其恩德,怨怒逐渐平息,因此渐渐散去,事情得以平息。出任职方郎7年,调任福建建宁知府,勤于政务,笃于造士。福建地处沿海,倭寇常来作乱,王一鹗部署官兵守卫,发誓与城池共存亡。倭寇屡次攻城不下,又奔袭政和,也因王一鹗率领奇兵予以声援而窜扰未逞。当倭寇再次袭来,王一鹗采取“断桥、清野,一郡戒严”的措施,又将其击退。事闻朝廷,皇帝御赐金币以奖其功绩。升任河南按察副使。以后又任湖广承天府(今湖北钟祥市知府,安徽凤阳(今安徽省凤阳)知府、山东按察司副使等。
万历二年(1574年)由山东右参政升山东按察副使,在宁远设兵备战。朝廷掌权者知道其有文武全才,值关外敌兵犯蓟门,于是又调去密云练兵筑台,边塞一带没有战事。
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永清浑河夏秋季洪水泛滥成灾,筑堤导水使之入海。又广开沟渠,引水灌溉稻田,百姓生活日益富裕。地方百姓无不感戴恩德,每年都焚香祈祷,为其祝福。
万历五年(1577年)升山东按察司按察使,未任,转副都御使、巡抚宣府。当时北方少数民族诸部落不服,边塞局势严重,一鹗以强大军威震慑,又采取办法分化和瓦解对方。诸部落因此纷纷北逃,上谷、云中、渔阳诸镇得以安静。七年七月升任兵部右侍郎,九年转左侍郎,协理京城防卫治安诸军务。不久因父亲去世而回家守丧,复出后任蓟辽总督。
蓟、昌二镇离敌人仅有长城之隔,和辽东形同唇齿。王一鹗筹画精细并考虑久远,比如把军府有计划地配置,形成相互策应之势;妥善处理招募来的士兵,务求实用;对士卒厚加爱抚,体恤,以安其心;修复废弃的碉堡,加强防范;提高训练军队的质量,壮大军威;招抚降卒,分化叛逆者;开放边关,互通有无……所提各项策略,皇上都一一采纳。此外,对延安、绥远一带入卫的士兵,按期轮换,避寒就暖,改近道路,士兵无不感恩戴德,争先恐后为之效命。
万历十四年(1586年),擢升右都御史,兵部右侍郎,仍总督蓟辽一带防务,不久升为兵部尚书。在部期间,革除旧习,裁撤冗员,抑止冒名顶替歪风,严格赏罚,一扫过去颓风。十七年(1589年),临洮北方部落首领火、扯两部族内讧,王一鹗在部审时度势,提出选将、练兵、保蕃等八条建议,推动了事件的顺利解决。
万历十九年(1591年)王一鹗去世。万历皇帝十分悲痛,追封其为太子太保,赐重金修建坟墓,并亲撰碑文。相国徐文贞评价道:“门人四百,唯独一鹗是国家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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