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礼
其实是一宗事分两步走,即先过礼,后定日期。过礼就是交彩礼,男家准备该年要典礼,由媒人在中间先传言,只说想过礼,如女方允许了,将现金、布匹、衣服、棉花、首饰等彩礼送至女方家,如果接受了,就等于答复了当年典礼。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只用礼金少许,多数是四件衣服、四个布(一个布3.2丈)。七八十年代礼金逐步增加,由300至1000元不等,另加手表、缝纫机等。90年代,除礼金渐渐增加外,还新加收录机、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等过礼按要求应写一式两份礼单,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以防反悔,不少只说不写,凭诚信。只要女方将彩礼接受了,接着再定日期。
请期择吉事关重大,总要请明人给予选定。如黑年(当年无立春)不宜结婚,要结婚需点灯照明;本命年不宜结婚;服孝期间不宜结婚等,如此种种给不少人增加了心理负担。随着人们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忌讳吉凶的程度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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